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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法治第一课 聚焦“打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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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 09: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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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电影《失孤》《亲爱的》中的主角与电影的三位原型郭刚堂(右一)、孙海洋(右二)和杜小华(右三)。

今年秋季开学之际,《百家法治讲坛》推出“开学法治第一课”系列内容,重点聚焦4个话题,即打拐、校园法治教育、法治环境下的原始型创新人才培育和暗网。

目前社会中拐卖和拐骗儿童类犯罪明显减少,更多的是陈年积案,但依然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8月19日,有公开报道显示,一中年男子在辽宁省沈阳市人员流动较大的某街道明目张胆地诱拐儿童,该男子最终在特警和周边群众的合力下被抓现行。人贩子何以如此“胆大”而难以杜绝?这让《百家法治讲坛》的编者想起4月7日“孙卓、符建涛被拐案”的庭审现场,被告人吴某龙跷起二郎腿,始终不予道歉。

人贩子们如此“淡定”的背后,必定藏有深层次的原因。曾经有位人贩子在被捕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讲述了几句流传甚广的话,即“没有我们拐不走的孩子!”“不就一个小孩吗?”“他们可以再生!”从中不难看出这名人贩子对生命的漠视,对孩子人身权利的轻蔑。

面对打拐领域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百家法治讲坛》第一期聚焦“打拐”,并邀请到了电影《失孤》中刘德华所饰角色的原型郭刚堂、陈可辛执导的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中两名原型孙海洋和杜小华及“孙卓、符建涛被拐案”的代理律师姚克枫,还有在科技打拐领域有着深入研究的山东大学计算心理学研究院院长姜斌祥教授,就打拐、防拐的话题进行深层次的探讨。

“拐卖是超越谋杀的罪恶”

《百家法治讲坛》:寻子24年,郭刚堂先生如何看待拐卖儿童这种行为?

郭刚堂:对于我们这些丢孩子的家长,虽然丢孩子的时间不同,孩子丢的年龄段不同,找到孩子的时间也不一样,但是心路历程都是相似的。

孩子刚丢的时候,家长为了找孩子会不惜任何代价,总想把孩子立马找到,然后会导致有的家庭在前期阶段甚至倾家荡产。

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家长因找不到孩子,会慢慢抱怨、愤恨社会,还有的家长,由于受不了周边的七言八语,或者因内心的纠结积劳成疾,作出了一些极端举动。比如,贵州的一位家长,因孩子丢失多年寻找无果,在今年的大年初五跳楼自杀。还有些孩子长大后,来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有的父母甚至双双都已经不在了,所以我们说,拐卖就是超越谋杀的罪恶。

“建议对人贩子进行终身追责”

《百家法治讲坛》:杜小华先生的孩子小米奇至今尚未找到。您今年又重新回到了小米奇丢失的地方。再回故地,寻找小米奇的事情是否有新的进展?

杜小华:我的儿子杜后琪乳名叫小米奇,已丢失12年。这12年里,我走过了很多城市的大街小巷,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和支持,也被一些不法分子诈骗过、戏弄过,但不管怎样我不会停止寻找小米奇的脚步。

我们这个圈子叫寻亲圈,我们有着相同的经历,承受着相同的磨难,拥有着相同的信念。为此,我们互相鼓励、安慰,非常不易。

同时,今天我想借助《百家法治讲坛》特别感谢一下内蒙古的警察们,自从我家小米奇在内蒙古失踪到现在,他们都在为我而努力。今年四五月份,他们还协调了内蒙古的教体局,帮助我把寻子启示通过教育局发放到鄂尔多斯的每一所学校的老师、家长等群体的手机上。

孩子被拐家庭还面临一个二次伤害的问题。我们身边很多被找到的孩子,一部分都不愿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因为孩子是幼时被拐,等找到时已是成年。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孩子与买家建立了感情。当亲生父母找到孩子的时候,孩子短时间内是很难接受的,甚至对亲生父母还产生了抵触。加上,很多家庭为寻找孩子一贫如洗,他们找到孩子后,买主的家庭条件有的远高于亲生父母。这也是二次悲剧发生的又一个原因。

面对诸多现实情况,我认为应该让买家也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就是我们目前的法律体系下,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期是20年。但现实中,有很多孩子被拐后,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时,已经过了追诉期,很多人贩子也为此逃脱了制裁,这对我们来说很不公平,应该对人贩子进行终身追责。

“呼吁买卖同罪”

《百家法治讲坛》:2021年,孙海洋先生的孩子孙卓被找到,在寻子期间您付出了众多艰辛。关于打拐,您有什么建议?

孙海洋:我是幸运的,因为我的孩子找到了。同时,我也是不幸的,我与孩子分别了14年,他的童年没有我,我的青春全是他。这14年中,我在痛苦、自责和愧疚中度过,正因为这些经历,才我觉得要为我们这个特殊群体发声,目的就是希望能让更多支离破碎的家庭最终团圆,让更多家长和孩子都提高防范意识,杜绝悲剧的发生。

在今天,拐卖儿童虽然已得到有效遏制,但孩子仍然是一个更容易被骗、更容易被伤害的群体。

作为受害群体我们还有两个共识和建议,希望也能得到重视:一个是我们呼吁买卖同罪,对买家也应入刑,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另一个是希望严惩人贩子,震慑犯罪才能减少犯罪、制止犯罪。

“建议拐骗儿童和拐卖儿童统一量刑”

《百家法治讲坛》:今年姚克枫律师代理的“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预防儿童被拐卖拐骗,您在法律层面有什么建议?

姚克枫:“孙卓、符建涛被拐案”曾经也是公安部督办的案件之一。这起案件的主人公名叫孙卓,其生父是孙海洋。该案同时涉及另一位受害人叫符建涛,被拐后改名吴兆营。两个年龄相仿的孩子,在同一年被同一犯罪分子吴某龙,从深圳拐卖至山东阳谷,一个卖给了自己的二哥,另一个卖给了其嫂子的堂弟。该案因年代久远且当时的交易方式大多以现金为主,警方在侦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买卖双方直接的金钱交易记录,最终检方将该案以拐骗罪而非拐卖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量刑建议为五年有期徒刑。因公众认为量刑偏低,致使孙卓案再次引发网络热议。

《法治日报》的官方微博曾在今年4月7日发起调查,即“你支持拐骗罪与拐卖罪统一量刑吗”?短时间内12.9万网民进行投票,其中支持拐骗罪与拐卖罪统一量刑的达12.7万多人次。

我要说的是,孙卓被拐的14年里,其父孙海洋走遍了全国26省,亲眼见证了很多与他一样的寻子父母,他们很多也同样寻子了很多年,其中有的因精神打击和压力等直接疯掉,有的在绝望和痛苦中选择了自杀,还有的身患绝症,在死亡的那一天都没等到孩子……即便不作为一名律师,作为一名普通人,我相信我们都能感受到他们的痛苦。

我在接受该案委托后,第一时间也向相关部门寄送了建议,建议立法机关考虑废除拐骗儿童罪或与拐卖儿童罪合并为“拐带儿童罪”,并就量刑达到统一尺度。毕竟不论拐骗儿童,还是拐卖儿童,对被拐一方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一样的,骨肉分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是绝大多数被拐孩子家庭的结局。

“打拐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

《百家法治讲坛》:姜斌祥教授一直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深耕,对于“科技打拐”,国内外的应用和效果情况如何?

姜斌祥:科技打拐正在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手段。在国际上有一个非常知名的安珀警戒系统,目前在北美、英法荷等欧洲国家,还有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用于打拐非常有效。安珀警戒系统是以一名被绑架杀害的美国9岁女孩安珀命名的系统。这个系统充分利用了高科技手段,借助网络和媒体实施救助。一旦出现被拐的情况,系统就会在5分钟内迅速关联相关信息,以被拐的地点为中心向周边5公里内散布。从实际效果看,大概95%被拐的儿童被拦截了下来得到了救援。这个系统主要就是利用了智能算法的预警,还有就是媒体的播放,让广大的市民看到,共同实施帮助。

在国内,现在科技打拐方面也出现了不少系统和平台,比如,武汉科技大学大数据研究院黄智生教授研发的“树洞机器人”,它对防范自杀、拐卖等方面的救援非常有效。目前已有3000多人被救援。再一个是我们很多的一些大平台,包括腾讯、阿里、百度、头条等,也都在积极地作贡献。所以说,打拐这项行动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人工智能的特点和优势,往往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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